浏览次数:276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8-30 |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阜阳市总工会。
2.项目名称:阜阳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服务单位项目。
3.项目服务期限及费用:服务期限为两年,参照往年服务及费用情况,每年最高限价4万元。
二、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投标人须委派一名专职律师具体承担我会法律顾问业务,委派专职律师须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熟知工会工作,热心服务职工,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3.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能够保障参与市总工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时间。
三、工作要求
1.本着高效、勤勉、尽责的原则,完成阜阳市总工会委托的法律事务;
2.市总工会如遇法律事务,可以随时联系顾问律师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3.市总工会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应当以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的方式为主。书面法律意见应当一事一结。一般应在收到市总工会相关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4.对于需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保证随叫随到;
5.律师事务所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更换指定律师的,应经市总工会同意。
四、服务内容
1.为市总工会参与研究制定法律法规草案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根据需要参与市总工会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服务;
3.对重要市总工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服务;
4.就本市工会工作中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法治教育、宣传、培训等活动;
6.协助处理重大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和参与重要舆情处置;
7.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涉法事务,应当如实建立工作档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意见、建议。并于每年十二月底向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报送当年履职情况总结报告;
8.承办市总工会机关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出具律师意见书(函)等涉法事务;
9.服务方优先代理采购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但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安徽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支付办案补贴和差旅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五、需提交的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提供投标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 ;
6.律师事务所情况介绍、业绩介绍;
7.服务方案和报价;
8.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人亲自投标则无需提供);
9.投标人及其指派律师资质、业绩、劳动争议方面的成功案例、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六、资料投递要求
1.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提供承诺书),否则视为弃权;
2.提交的资料需一式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开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月5日17:00点前;
4.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159号移动大楼8楼市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923283。
六、评分方式
综合评分法。
附件:阜阳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综合评分表
阜阳市总工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