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47 信息来源: 劳经部发布时间:2024-03-19 |
近日,阜阳市首份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在市级产改试点单位——安徽兴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签订。
协商当日,双方各选取7人为协商代表,1人为首席代表,围绕设立职工创新奖和先进操作法奖、职工技能培训、合理化建议、劳模创新工作室提质增效、劳动技能竞赛等5个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终,在颍上县总工会的指导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签订了全市首份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 “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能大大激励职工积极参与到企业技术创新中来,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带来了帮助。”兴安电气工会主席高学富说。
此次合同的签订也标志着我市职工技术创新集体协商工作正式启动。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激励职工创新创业创造,市总工会主动对标长三角地区产改工作的先进做法,选取了部分产改试点单位,探索推动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前期,市总工会认真调研,形成了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由县总工会对职企双方的集体协商进行具体指导。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以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为抓手,以点带面,在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逐步推动合同签订,不断撬动职工创新内生动力,持续健全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让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技能水平真正与薪酬等级、职工等级、评先评优等方面挂钩,为我市加快打造“三地一区”、建设“十个区域性强市”提供技能支撑。